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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2016〕3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次数: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现将《陕西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罗继军赵登攀

话:029—88668916


附件:陕西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





陕西省教育厅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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