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场安排
考生身份类型 |
场次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场 |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同等学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
第一场 |
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
10月16日 09:00---10:10 |
301、302、303、304、305、310、311、312、313、315、401、402、403、404、405、410、411、412、413、415 |
第二场 |
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
10月16日 10:50---12:00 |
三、考试要求:
1.出示身份证及考试现场发放的准考证;
2.用黑色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
3.关闭手机并放在指定位置;
4.考试结束须立即停止答题,不得推迟交卷。
5.桌面上可以摆放文具、水瓶,不得摆放电子手表、计算器;
6.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应置于包内,拉上拉链,放在指定位置。监考老师将提供草稿纸。
7.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一次只能有一人入厕。
8.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登记
1.登记时间:10月16日08:00-12:00
2.登记地点:宝福路校区教学楼大厅
3.所需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