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6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6〕5号)要求,对上一年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和汇总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是2015年11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4月经过教育部备案、2016年5月正式揭牌成立,由创办于1986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和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合并改制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度,学院在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工作途径,努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建立了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基本做到了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形式
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途径公开:其一,将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主要载体和基本形式。其二,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通报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其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除教职工代表大会这一主渠道外,学校还通过校、院(系)干部例会制度;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信息通报会议;教代会代表与校领导的情况沟通与咨询会议;工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校务;还以各种规章制度、通知、通报、公告等公文形式予以公开发布;同时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校园网、新媒体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发布。学校力求通过多样的形式,使广大教职员工了解学校事务的方方面面。其四,坚持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纪监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提供了多种信访途径,开展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
三、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办法》要求,学院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邮箱、QQ群、宣传栏、公示栏、校长公开日等多种形式,公开了以下信息:
1.学院基本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学院简介、学院章程、学院标识、办学层次和规模、机构设置,学年度工作要点、学院校历等信息。
2.学院2015年度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章程、考试与录取规定,同时,公开招生咨询与监督渠道,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3.学院专业设置,课程与教学计划,各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配备与图书藏量等。
4.学院财务资产收费信息,各种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5.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6.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教学管理办法、学分认定办法、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技能大赛促进和奖励办法等。
7.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各类学生学籍、评优,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结果公示,学生违纪处理结果等信息。
8.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信息。
9.其他可以公开的信息,如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1.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学校要闻136条,信息公告32条;通过学校邮箱发布公文50余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00余条,回复留言等500余条。
2.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条。
3.召开各级各类专题会议40余次,发布图书馆管理办法、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奖学金管理办法及中层干部聘任等涉及学校各项管理及学生生活的重大信息10余条。
4.校内张贴各种公告公示150余份(次)。
5.举办“校长接待日”活动1次。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依申请公开办法》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的情况,未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通过网站留言、公众号留言、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QQ群等多个方式进行信息发布和信息反馈收集,广泛听取并回复学内外及网络上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各种诉求,为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得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肯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疏漏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院刚刚改制成立,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难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虽然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等。
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工作透明度和服务质量而努力。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