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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0 作者: 来源: 校团委 点击:

    各支部:

    2014年,我校团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学校、服务青年,切实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在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推进团的各项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更好地促进我校团组织的发展,加强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为学校和谐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校团委对各班团支部2014-2015学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考评的基础上,决定开展我校共青团组织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1、范围:12级、13级、14级各团支部 学校所有社团

    2、对象:全体团干部、团员

    二、表彰类别及名额

    1、先进团支部,名额按团支部总数25%评选,12级2个,13级8个,14级7个,共评选17个;

    2、优秀辅导员,名额按总数25%评选,评选17名;

    3、优秀学生社团,4个;

    4、优秀社团辅导老师,4名;

    5、优秀团干部,评选42名左右(占团干部总数的65%)。团委委员按团委委员总数的20%评选;

    6、优秀团员,按各班现有团员人数的5%来评选(以实际缴纳团费人数计算),凡被评选为先进团支部的班级,优秀团员的名额再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

    7、优秀宣传员,在学生会宣传部、团委宣传部、广播站委员中评选,按委员人数的30%评选;

    8、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各班评选1名; 学生会按学生会委员总数的20%评选,其他各学生社团评选1—2名。

    三、评选推荐条件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支委团结,称职;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工作成绩显著;

    (2)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组织生活正常,能经常性地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活动;

    (3)能积极执行团的各项决议,认真完成团委交办的任务;

    (4)支部递交入团、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多且有所发展;

    (5)本支部无违纪团员或违纪人数相对较少;

    (6)团员能积极参加党课团课的学习。

    2、“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为繁荣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促进学校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在校内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模范遵守学校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在校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3、“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截止2015年4月,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学期以上,属现任团干部;

    (2)品德高尚,思想觉悟高,是非观念明确,工作勤奋,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团纪校规,受到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好评;

    (3)热心团的工作,组织能力强,具有全局观念,群众基础良好;

    (4)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5)学习态度端正,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年操行成绩均在80分以上;

    (6)所在支部团活动考核在年级前2/3。

    4、“优秀团员及优秀宣传员”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思想觉悟高,是非观念明确,遵守学校纪律;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成绩良好,学年操行评分均在80分以上。

    5、“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积极为学生服务,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

    (2)能够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集体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校纪班规;

    (3)品德高尚,是非观念明确,坚持正义,能和同学和谐相处;

    (4)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学年操行成绩均在80分以上。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辅导老师”、“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由团委评定;

    2、“优秀辅导员”根据各支部工作评定结果自然产生;

    3、“优秀团员”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评比,由支部评选推荐;

    4、“优秀宣传员”由学生会宣传部、团委宣传部、广播站评选推荐,各支部不再推荐;

    5、“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由学生会、各支部推荐(学生会、团委、各社团评选名额不占班级名额);

    6、每人评选项目只能是一项,不能重复评选。未能按时缴纳团费的同学不能参加评选。

    各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评选,所推荐的优秀团员要符合条件,并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各班将评选推荐名单于4月20日前交校团委。

    附件:1、团支部评选推荐名单

    2、团委、学生会、社团推荐表

    共青团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一:

    2014—2015学年度“五四”表彰评选推荐表

    团支部

    序号

    评选项目

    评选推荐姓名

    备 注

    1

    优秀团干部

    团活动考核在年级前65%者可评选1名

    2

    优秀团员

    以实际缴纳团费人数的5%计算,每班至少1名;评选为先进团支部的再增加1名优秀团员

    3

    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每班评选1名

    注:每人评选项目只能是一项,不能在班级、社团重复评选。

    团委审核:(签章) 班主任审核:

    附件二:

    2014—2015年度“五四”表彰评选推荐表

    学生会/团委/社团

    序号

    评选项目

    评选推荐姓名

    备 注

    1

    优秀团干部

    按团委委员总数的20%推荐

    2

    优秀宣传员

    在学生会宣传部、团委宣传部、广播站委员中评选,按委员人数的30%评选;

    3

    学生工作

    积极分子

    学生会按委员总数的20%评选,各学生社团评选1—2名。

    注:每人评选项目只能是一项,不能在班级、社团重复评选。

    团委审核:(签章)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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