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活动中心面向学校各学院以及学生组织(包括学生社团)开放,不接受个人申请与其他社会组织申请。
第二条活动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进入,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第三条活动中心内严禁乱刻乱画、大声喧哗、打架斗殴,活动后需维持好活动中心内卫生清洁。
第四条严禁穿有损场地的鞋进入活动中心,造成地板磨损。
第五条活动中心由校团委负责日常管理以及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隐患排查。
第六条活动人员均须遵守活动中心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爱护活动中心内的设施、器材和其它物品,如有人为损坏,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
请大家自觉维护活动中心环境卫生,文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