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陕机电职院发〔2022〕151 号)第十三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持本人学生证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之第四款“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未经请假逾期 2 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二级学院提交教务处按自动退学处理”之规定,王慧珍等3 名学生因逾期两周未报到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经2024年3月19日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决定王慧珍等3 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请王慧珍等3 名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对于不主动领取或联系困难的学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
退学学生(或委托人)应当在学校送达退学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退学学生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校内各种关系。
联系电话:17391574622
若同学对学院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按照《大学生申诉及处理办法》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附件:3 名学生名单
铁道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