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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与艺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及处理办法
作者: 阅读: 日期:2022-04-22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为同学们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生手册》和《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我院的学生宿舍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检查形式时间:每周一下午固定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对象:经管与艺术学院全体在校生宿舍

三、卫生和内务整理要求

1.室内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垃圾,墙面干净无刮痕、无蜘蛛网,垃圾桶内垃圾能及时倾倒,室外门口无垃圾堆放。(10)

2.桌面干净整齐,无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0)

3.门窗安静明亮,无物品遮盖,窗台床角无灰尘。(10)

4.被子折叠方正,统一摆放,床单平整。(10)

5.日常用品分类摆放整齐,无乱放乱挂。(10)

6.床上用品置于枕头内侧或整齐悬挂于墙壁。(10)

7.杂物统一分类放置,室内无乱挂乱画及电线绳索乱接现象。(10)

8.厕所干净无异味。(10)

9.洗漱区水槽地板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日用品。(10)

10.礼节礼貌。(10)

11.要求各班级各宿舍统一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张贴在统一位置。

四、处理办法

1.检查中发现夜不归宿者,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2.发现使用违规电器者或看见违禁电器(热得快、电热水壶、电饭锅等)一律当场收缴,宿舍考核评为不合格,并全院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宿舍成员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3.宿舍检查出宠物,从事经营类活动,宿舍考核评为不合格,要求限期内处理货物及宠物,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4.发现在宿舍内玩游戏且情节恶劣者,宿舍为不合格,要求在限期内整改,作全院通报批评;有人来检查还要停下手中的游戏。

5.顶撞检查老师、团学干部,态度恶劣者,宿舍评为不合格,作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6.不合格宿舍第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全院通报批评,并上交一份3000字检讨;再一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除全院通报批评外进行劳动教育,并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7.每班每周基础分100,每周一汇总,累计积分前三名提出表扬,三名且总分低于85者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此项成绩也作为班级评优,辅导员考核的一项指标。

五、坚决查处宿舍内违规用火用电行为

为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严禁学生在寝室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严禁学生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线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电饭锅等违禁电器。学生会生活部在寝室卫生纪律检查中,要将查处学生违规用火用电现象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对于违规用火用电的学生,发现一例,上报一例,惩处一例,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学院学工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上报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分,杜绝宿舍安全隐患。

六、本细则同用于生活部检查卫生情况处理。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经管与艺术学院学工办所有。

八、附:附件1宿舍量化考核表

附件2经管与艺术学院统一值日表

附件3宿舍信息一览表

附件4经管与艺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九不准”

经管与艺术学院

2022422

附件:【 附件3:《宿舍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 附件4:《经管与艺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九不准》.docx
附件:【 附件1:宿舍量化考核表.xls
附件:【 附件2:《经管与艺术学院统一值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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