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聘任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评聘指导意见(修订)》(陕机电职院发〔2021〕147号),经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教师发展中心汇总、资格审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2022年4月12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聘任王春宁等5位同志为2022年“骨干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聘任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同时,授予姚康华等8位同志2021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2。
希望以上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持续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深化课程改革,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增聘“骨干教师”名单
2.2021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名单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