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定于2023年8月17日举行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现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2023年8月17日9:00—11:00
(二)面试:2023年8月17日13:30—18:00
二、地点
(宝福路校区)第一教学楼
三、考试范围、内容及成绩构成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笔试时长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地理、人文与历史、科技与生活、道德、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国情省情、时事以及事业单位概况等方面。
(二)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由试讲、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其中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面试成绩加权计算。
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1.试讲:试讲以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长30分钟,讲课时长10分钟,提问5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教学实施、教材处理、教学效果、语言表达等专业教学能力。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人际沟通(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四、具体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3日9:00至8月16日18:00登录学校人才招聘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http://rczp.www.bbmorder.com),按时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2.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于8月17日笔试结束2小时之后公布,请所有考生13:00以后登录学校人才招聘平台查看个人笔试成绩,并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专栏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时参加下午的面试。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于8月17日13:30前到达(宝福路校区)第一教学楼一楼,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进入候考室按要求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
2.候考室工作人员收取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面试结束后发还。面试期间,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视为作弊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候考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
3.考生在主考室面试期间,不得报出本人的姓名、毕业院校、籍贯家乡等与面试无关的内容。一旦出现自报姓名等相关情况,按违纪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4.面试结束成绩统计完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在成绩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后离开。
5.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引领和安排,前往指定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到指定考场面试。其中专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抽取试讲题目并在备考室备课。不遵守考场纪律、不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6.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按照规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必要检查。请提前自备手提袋,将规定以外物品装入袋内(手机装入袋前须取消闹铃设置并关机),并统一放在指定位置。
2.作答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考生需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3.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身体不适,无法正常作答且严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作答的,本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经现场研判,符合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4.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917-3633959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