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将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现实表现材料(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须经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材料应由其所在学校(研究生毕业院校)出具,同时须注明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材料应由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同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三、相关要求
1.考察对象所提供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并于2018年7月17日上午10:30前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10室)。
2.学院于2018年7月17日上午10:30—12:00进行现场考察工作,现场考察地点在学院行政楼,请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于7月17日上午10:30到学院行政楼三楼东会议室集合。
3.伪造材料或逾期不交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17-3633958
附件:
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