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学院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学院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考场规则及学生身份证明
作者:张婷 阅读: 日期:2024-06-24

1.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讲究文明礼貌,听从监考教师指令。不得穿背心、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裤(裙)和拖鞋等进考场,不得将食物带入考场。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如身份证和学生证均丢失,必须由二级学院出具有照片加盖骑缝章的证明),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坐,并将身份证或学生证放在桌面左(右)上角。

4.使用印刷试卷书面作答的闭卷考试除必须的用具外,书包、书籍、笔记本、资料、纸张、通讯工具等均不得携入座位,应按监考员指定位置统一存放(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任课教师规定查阅的有关资料和书籍。

5.考试须使用蓝色、黑色笔答题(规定使用铅笔的除外)。须使用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不得另用其他纸张。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在要求的位置处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答题要做到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试题漏字、错字或印刷不清等问题,可在原座位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7.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准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经监考员同意,可在监考员陪同下离开考场。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8.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传递纸条、接发短信消息、交换考卷、偷看资料、替他人答卷或故意将答卷暴露给他人抄袭、扰乱考场等任何形式的违纪行为。

9.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保持安静。提前交卷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影响他人的考试。

10.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等候监考员收卷,经监考员清点试卷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11.考生如果发生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由监考员立即收回试卷,并将违纪事实记录在《考场座次表》上,违纪考生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二级学院根据违纪情节轻重,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考生相应处分。



学生身份证明下载打印后填写,黏贴照片。由辅导签字后在教学与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


扫描手机阅览/分享
陕西省教育厅 | 教务处 | 网上办事大厅 | 智慧职教云平台 | 工学云 | 思政学习平台 | 扩招学习平台 | VR看校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福路56号 联系电话:0917-3633858 招生咨询电话:3328888/3633887/3633889

Copyright© 2016 www.www.bbmord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06007315号-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