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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在籍学生学籍清查的通知
2023-12-01 10:31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 号)、《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西交继〔201729号),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要求,现对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教育学信网在籍学生进行学籍清查。

   现代远程教育北京奥鹏、直属校外各教学点、校本部(以下统称教学点),负责所属符合学籍清查条件学生的通知、退学手续的办理、咨询说明等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学生范围

现代远程教育学信网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清查时间

  学籍清查工作定于 2023年 12月 1日-12月 15日进行。

三、清查条件

  1.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含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不能申请毕业)学生;

  2.未按期缴纳学费、且未申请缓交学费及未按缓交期限足额缴纳学费学生;

    3.休学期满(按2年计算)未按期申请复学学生;

  4.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期申请恢复学籍学生;

  5.未按期注册、且未申请暂缓注册学生。

四、清查处理

  凡符合清查条件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通知学生

  教学点应对符合清查条件的学生逐一告知,履行学校的告知义务,并做好告知记录。对提出异议的学生,规范进行解释说明。

应将以下四项内容准确告知学生:

(1)清查政策依据:学籍清查及处理依据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西交继〔2017〕29号)文件相关规定。

(2)清查原因:即学生所符合的清查条件;

(3)办理退学的时限:即清查的时间范围;

(4)学生逾期或不配合办理退学手续,由学生所属教学点代办,责任及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退学手续办理

1.学生本人申请(线下):

(1)填写《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人证合一照和身份证正反面 1:1 比例彩色扫描件一式二份。

    2.教学点申请(线下):

(1)教学点代办人应为学籍管理员(已在学院备案);

(2)填写《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3)提供通知学生、逾期催办依据扫描件及站点代办退学情况说明(含学生信息、退学原因、代办原因,学籍管理员签名及日期、加盖站点有效公章)一式二份。

(三)退学材料报送

  教学点应于 2023年12月20日前将学籍清查学生退学材料报送(送交或邮寄)学籍学位科。

  交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街道翠华南路 137号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6号南楼 406室(邮编 71006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7910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变更申请表

2.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清查汇总表

3.人证合一照片拍摄标准

             教务部学籍学位科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清查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学籍变更申请表】2023版(单表-通知使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人证合一照片拍摄标准.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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