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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
服务指南
档案查阅、借阅工作流程
作者: 日期:2023-02-02

一、档案查阅利用流程

(1)学生查阅本人档案:查阅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毕(结)业证办理(填写查阅利用登记表)——查阅本人档案

(2)学生委托他人查阅本人档案: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查阅利用登记表)——查阅委托人档案

(3)本单位职工查阅本部门档案:出示本人工作证及部门介绍信(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档案需经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及档案室领导批准)——查阅档案(填写查阅利用登记表)

(4)本单位职工查阅其他部门档案:查阅人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查阅部门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批准(规定限制利用的档案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出示本人工作证,查阅

(5)社会单位查阅档案:出具本人及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档案室领导批准(规定限制利用的档案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查阅(填写查阅利用登记表)

(6)本单位职工查阅科研项目档案:本人申请——项目负责人批准——立卷部门批准——出示有效证件,查阅档案(填写查阅利用登记表)

二、档案借阅利用流程

(1)借阅本部门档案:借阅人申请——立卷部门档案负责人批准(规定限制利用的档案需经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批准)——立卷部门兼职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立卷部门兼职档案员(两周内)归还(登记)

(2)借阅其他部门档案: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借阅部门及档案室领导批准(规定限制利用的档案需经主管档案工作校领导批准)——出示本人工作证,办理借阅——借阅人(一周内)归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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