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调整改派(补办报到证)的暂行规定
一、改派具备的条件
1、毕业时未找到就业单位;
2、所用非所学;
3、身体不适应;
4、其它特殊情况。
二、改派的时限
1、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两年,最长不能超过三年。对于已签订具体用人单位并派遣的,其改派时间为两年;未签订具体用人单位派遣回生源地的,改派时间可延至三年;
2、毕业生派遣后只能按规定时间申请改派一次。
三、调整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2、所在系部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就业指导处;
3、就业指导处审查合格后,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调整改派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及所在系部审批意见;
2、原派遣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函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新接收单位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4、原《就业报到证》。
五、补办报到证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及流程
1、毕业生提供个人申请、毕业证复印件;
2、就业指导处统一到陕西省教育厅档案室复印当年就业名单底册,并在省教育厅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改派(补办)申请表(统一格式).doc
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