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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11:34 来源:纪律检查室

2024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管理办法》(陕机电职院党发〔2021248号) ,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共同营造文明清廉节俭过节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严肃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绷紧思想之弦

全校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作风建设,把带好队伍、匡正风气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要加强教育提醒和严管严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严守党纪红线,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党支部要组织支部所辖部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省纪委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

(四)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

(五)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不正当交往;

(九)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假日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要以节点为考点,结合实际深化运用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大力推动整改等,保持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积小胜为大胜,切实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

学校纪委将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重点关注中纪委、省纪委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紧盯关键少数、重要节点、重点场所,通过督促提醒、明察暗访、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力度,持续释放一严到底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纠治一切损害师生身边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定,规范言行举止,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提醒,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917-3633905 0917-3633995

举报箱:宝福路校区行政楼西侧、家属院门口

蟠龙校区图书楼一楼西侧、博学楼门口东侧

举报电子邮箱:jjjc@www.bbmorder.com1401384001@qq.com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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