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2024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和“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12-12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陕西省妇联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巾帽力量。现组织推荐评选我校2024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陕西省三八红旗手1名、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在基层一线坚守职责、甘于奉献、不断创造新业绩的优秀女性(女性群体),如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肩负重任、勇攀高峰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展现担当作为、拼搏实干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引领作用的女性(女性群体),以及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美丽中国建设、体育运动、防汛救灾、民族团结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女性群体)。

(三)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一般应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陕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或其他市厅级荣誉,优先考虑《陕西省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所列的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称号和专业奖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等推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在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重大典型。

(四)市厅级或者相当于市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和干部不参评。相当于市厅级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国家重大项目或科技创新中作出重大(特殊)贡献的女性集体,可按照科研工作类别推荐。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重大(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重大(特殊)贡献是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过省级(省委省政府)奖励。

三、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或集体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择优向学校推荐名额各1个经教师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室审查通过,学校综合联评,各评选奖项最终择优遴选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请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集体积极申报,如实填写并提交各评选奖项《候选人推荐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电子版、纸质1份,附2000字详细事迹、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于2023121314:00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高溶悦

地址:蟠龙校区图书楼308室


附件:1.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

2.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

3.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4.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蟠龙新区北社街1号(蟠龙校区) Tel:+86-917-3633958/3633959 邮编:721001

CopyRight © 2003-2020 人事处 陕ICP备05001138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