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加强对学院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使用效率,现需各部门对本部门办公用房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学院此次办公用房摸底登记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不包括教室、宿舍、实验室、实训区域。
(一)办公室用房:一般工作人员、领导人员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用房: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等。
(三)附属用房: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四)设备用房: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二、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指定专人填写《办公室用房摸底登记表》《公共服务用房摸底登记表》《附属用房摸底登记表》《设备用房摸底登记表》(详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于2019年4月4日16:3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462445406@QQ.com,同时将纸质版登记表交到后勤保障处111室。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准确填表,做到办公用房登记不遗漏、不重复,确保按时完成清查统计工作。
联系人:后勤保障处 张 军
联系电话:3633819 15769218187
附件:1.办公室用房摸底登记表
2.公共服务用房摸底登记表
3.附属用房摸底登记表
4.设备用房摸底登记表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