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概况
工会简介
机构组成
工作职能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工会概况>>工作职能
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以学校党委领导为主,并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任务,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以及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指示。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二、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总结,指导各部门分工会开展工作和组织好工会活动等。

三、会同有关部门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活动,增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会同学校党政有关部门,做好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坚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教职工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为主线的各项改革,为提高办学质量献计献策,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指导各分工会开展好工作。

五、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会同两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并督促各单位做好校(院)务公开工作。

六、协助学校做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工作。确保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实现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七、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宜,推动女教职工特殊权益有关法规条例的贯彻落实。发挥好党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八、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九、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与学校有关部门一道搞好学院(院系)和部门工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培训。健全、完善分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等组织机构,发展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知识教育,积极开展争创“模范教职工之家”活动,巩固“建家”活动成果。

十、搞好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坚持改革,面向基层,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资产,为工会建设和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十一、协助学校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任务。


工会干部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审查批准工会、教代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指导学校工代会、教代会年度代表大会工作;

(三)审核学校年度“两代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查工会经费使用和财务预、决算工作;

(五)指导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六)指导群众性文体活动和职工福利工作;

(七)担任学校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工作。

二、工会常务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全面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做好与经费审查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民生工程管理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体工作委员会和女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三)负责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审核工作;

(四)负责工会人事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五)负责学校“两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党建和工会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工会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

(七)负责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

(八)定期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检查和指导;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工会主席指派的其他工作。

三、工会办公室组织、民主管理、信息、宣传、教育、财会、女工、档案管理工作岗工作人员职责:

(一)承担工会组织和职工维权工作;

(二)协助做好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

(三)负责学校“两代会”的筹备工作,参与校工会各类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分工会会和“教工之家”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教代会提案的征集、汇总等工作;

(六)负责工会会员登记、建档、办证、转会等工作;

(七)负责工会文件、资料及建档工作;

(八)负责工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会网页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九)担任工会财务会计工作;

(十)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会办公室出纳、生活福利、文体、资产管理、安全、活动室管理工作岗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工会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保管和管理工作;

(二)担任工会财务出纳工作;

(三)负责工会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假期疗、休养等活动;

(五)负责各二级单位和教工社团活动的协调等工作;

(六)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等工作。

(七)协助工会生活福利和慰问等工作;

(八)协助教职工假期疗、休养等活动;

(九)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工之家工作岗工作人员职责:

(一)加强对教工之家教职工活动的宣传,动员教职工广泛参与教职工之家活动;

(二)适时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生活,增强教职工体质;

(三)按时开放教职工之家,每天关好门窗、电灯等;

(四)管好教工之家的用品,健身器械等,未经允许不得摘自带离活动场地或外借;

(五)保持教工之家活动室干净整洁。




工会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7-3633969

陕西省宝鸡市宝福路56号 陕ICP备06007315号-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