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陕机电职院发〔2022〕151 号)第十三条第四款“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未经请假逾期2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籍)和入(复)学、退学工作实施细则》(陕机电职院发〔2024〕49号)第六条第六款“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予以退学。”之规定,何凡等7名学生因逾期两周未报到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2024年3月19日电子信息学院发布《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学生学期注册催返工作的通知》,通知发出后1名学生履行注册手续。经2024年3月25日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决定何凡等6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若同学对学院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按照《大学生申诉及处理办法》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