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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完善学院的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组织编制学院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年终决算,实施预算控制,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和财务分析。

四、负责学院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学院财务报告以及各类会计报表、财务统计报表等,按制度公开学院财务、会计信息。

五、贯彻"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负责学院的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各类专项经费、代管经费的管理。

六、负责学院的事业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学院各类事业收费应按照财政厅、物价局批复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对学院各类收入资金进行统筹管理,规范学院收费行为。

七、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绩效和退休人员退休经费的发放工作。

八、负责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创新财务管理手段,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九、负责财务各类立卷归档会计档案管理、查询、移交工作。

十、负责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楼109(西关校区) 图书馆210(蟠龙校区)

联系电话:0917-3633908/36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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